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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06011 分  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2023年03月06日 名  称: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 一公开” 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文  号:乌建发〔2023〕4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

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 一公开” 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06   分享:   

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等18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内市监信字〔2020〕234号)、《内蒙古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营商环境3.0)要求,结合住建部门实际,制定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随即抽查事项清单》 

    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结合住建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及时制定和进一步完善住建局《随即抽查事项清单》(见附件1),明确抽查事项、抽查对象、抽查比例和抽查依据等,对于住建领域突发风和情况,上级交办的工作,未列入联合抽查年度工作计划的事项,可以发起临时性联合抽查。 

二、准确制定住建局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对照《随即抽查事项清单》和住建部门监管事项,科学合理制定住建局内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见附件2),明确抽查任务名称、抽查对象范围、抽查具体事项、抽查比例(数量)、抽查时间等。 

三、统筹制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对照住建局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积极对接旗人社局、教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按照“能联尽联”“能合尽合”的原则,科学制定2023年住建局与其他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见附件3),明确抽查领域、抽查事项、抽查对象、配合部门等。 

四、确保抽查检查结果及时公示

    随机抽查结束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将所查事项的抽查检查结果制定网站和系统进行公示,并将结果反馈至旗“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 

    

  联系人:鄂力毕格 

  联系电话:15049434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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