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根据《鄂尔多斯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转发内蒙古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核报2022年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的通知》(鄂汛办发〔2022〕3号)文件要求,按照法律法规关于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制的规定,乌审旗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和巴图湾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因旗委常委、政府旗长希尼挂职,现变更为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周帅担任。
乌审旗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