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产经营单位:
现将《2019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落实。
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4月15日
2019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2019年是政府机构改革,部门职能转换,人员转隶的开始之年,为使职业卫生工作不断档、不缺位,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在2019年4月25日至5月1日第17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来临之际,为更加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进一步推动我旗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全旗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斯庆图娜拉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副组长:李 剑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副局长
马治明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副局长
格日勒图 旗卫生综合执法局局长
成 员:谢文忠 旗卫健委职业卫生所所长
明干达来 旗卫健委职业卫生所科员
高 虎 旗卫健委职业卫生所科员
二、宣传主题:“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同行”。
三、活动时间: 2019年4月25日至5月1日。
准备阶段(2019年4月16日至4月24日)。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准备宣传周活动有关宣传资料等。各用人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积极准备宣传周活动相关资料,确保宣传周活动如期开展,落实到位。
实施阶段(2019年4月25日至5月1日)。主要工作是通过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体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教育,进入企业开展专项咨询、培训、监督检查活动,企业要不断创新宣传方式,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防范意识和职业健康水平
总结阶段(2019年5月2日至5月10日)。总结宣传周工作经验及宣传效果。
四、宣传主要内容
1.《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
2.岗位劳动防护的基本知识;
3.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法定责任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
4.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5.职业病患者的工伤保险待遇;
6.防治常见职业病的科普知识;
7.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
五、宣传对象
主要针对用人单位和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重点对中、小、微型用人单位负责人和劳动者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职业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
六、宣传形式
(一)强化社会媒体专题宣传。在乌审电视台及绿色乌审报进行职业病防治宣传,主要展示视频、图片及有关的文字内容。
(二)开展公益宣传咨询活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要充分依托企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等单位,在人口密集区和企业集中地,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标语横幅、设立展板,利用内部网站、现场咨询、手机短信、发放职业病防治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的宣传互动,提高活动的参与度,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在苏里格广场开展“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同行”的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选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重点企业,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园区、企业进行现场宣传、咨询及防治指导工作。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悬挂以“职业病防治”为主题的宣传横幅,并组织开展“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同行”横幅签名活动,增强劳动者职业病危害防护意识。
(四)开展职业病防治专题培训。各用人单位要结合实际,以企业员工为宣传教育培训对象,开展职业病防治专题培训,组织观看职业健康专题教育片,增强劳动者职业病防治意识,确保劳动者安全健康。
(五)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知识竞赛活动。各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宣传活动作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落实经费,结合实际,不走过场,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宣传周活动落到实处。
(二)广泛发动,形成合力。各用人单位要积极争取新闻媒体的支持和配合,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利用公益性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和使用推荐宣传用语(见附件1);采用形式多样的教育宣传方式,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职业病防治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用人单位围绕宣传主题,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突出重点,使职业病防治工作真正有效的落地生根,植根人心。
(四)认真总结,积累经验。活动结束后,各用人单位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及时整理先进经验、典型做法,分析存在问题,并于5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统计表(见附件2)及影像资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报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所。
联系人:高虎,联系电话:7581827,QQ邮箱:。452404318@qq.com。
附件:
1.2019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推荐宣传用语
2.2019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