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旗2022年新冠防控工作,确保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落实到位,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了《全旗医疗卫生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战手册培训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月17日
全旗医疗卫生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战手册培训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和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部署及新冠肺炎防控相关部署要求,采取更加有效措施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新冠肺炎疫情发生蔓延,根据近期疫情发展态势,为进一步提升全旗医务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业务能力,特制定本培训方案,请各医疗卫生单位遵照执行。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重点抓好新冠防控实战手册知识,并达到以下目标:
(一)使我旗内医务人员掌新冠传染病的发病机制、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医疗规范、流行病学知识,不断提高识别鼠疫和新冠肺炎能力、提升医疗救治能力、坚决杜绝院内感染。
(二)提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对新冠肺炎的基本知识、流行病学史、预防控制措施、消毒、隔离、防护等知识和技能的掌握,进一步有效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
二、培训对象
全旗各级各类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后勤保障人员、物业及其他工作人员,要做到应培尽培,应学尽学。
三、培训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战手册。具体培训内容如下:
(一)全员核酸检测
培训时间:2022年1月20日前。
主讲人:由旗人民医院、旗疾控中心选派。
培训方式:采用卫生系统视频培训与现场培训相结合。
培训地点:卫健委324会议室,各医疗卫生单位视频会议室。
参与培训人员: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核酸采样人员,民营医疗机构采样人员采用现场培训。
(二)流调溯源
培训时间:2022年1月20日前。
主讲人:由旗疾控中心选派。
培训方式:采用现场培训。
参加培训人员: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参与流调人员。
(三)医疗救治
培训时间:2022年1月20日前。
主讲人:旗人民医院选派。
培训方式:采用现场培训。
培训地点:旗人民医院三楼会议室。
参加培训人员:旗人民医院(定点医院)、旗蒙医综合医院(后备医院)参与医疗救治的医务人员。
(四)消毒消杀
培训时间:2022年1月20日前。
主讲人:由旗疾控中心选派。
培训方式:现场培训与视频培训相结合。
参加培训人员:参与全员核酸采样人员、物业、保洁及各医疗机构消毒消杀人员。
四、培训形式及时间
(一)自主培训。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每月1次进行自主培训。
(二)巡回培训。旗卫健委组织专家,赴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现场培训,每季度开展一次。
(三)集中培训于2022年1月20日前培训完毕。
五、培训要求
(一)做好培训的组织工作
相关培训材料同文件一并下发给各单位,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开展机构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培训,争取做到100%掌握。同时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将每次培训的材料(签到册、培训课件、培训影像资料)发送在医政医管股邮箱:yzyg7581823@163.com,并做好资料留存。
(二)注重培训的效果评价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培训成效,旗卫健委会不定期进行抽查,抽查内容主要有签到册、培训内容、培训影像资料和参与培训人员现场提问抽查等方式进行,对培训效果不显著,抽查不达标的进行全系统通报,并纳入年度实绩考核且不能参年度优秀评比。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战手册
乌卫健发〔2022〕8号 关于印发全旗医疗卫生机构新冠疫情防控实战手册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