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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09月11日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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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度决算公开

                  内蒙古乌审旗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度

 

                             目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2.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4.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6.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7.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8.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9.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

11.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12.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13.负责旗委、旗政府和市工商局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目前,旗局设内设机构8个(办公室、稽查办、企业注册管理股、企业监督管理股、公平交易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市场规范管理股、网络市场监督管理股)、派出机构6个(嘎鲁图市场监督管理所、无定河市场监督管理所、苏力德市场监督管理所、乌兰陶勒盖市场监督管理所、图克市场监督管理所、乌审召市场监督管理所)、挂靠机构2个(乌审旗消费者协会和乌审旗个私协会,其中,个体私营劳动者协会下设非公有制经济党建办公室。共有在职干部67名(其中:工商编制人员31名,个消协编制人员10名,合同制管理人员20名,带薪见习人员3名,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离退休职工40名。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部门(单位)本年收入预算合计1197.9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384.9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增非公党建团建项目工作及工商所办公楼余款本年拨付。2017年,部门(单位)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197.9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384.9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增非公党建团建项目工作及工商所办公楼余款本年拨付。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1)收入预决算对比情况。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合计1197.9万元,收入调整预算合计699.3万元,收入决算合计699.3 万元,年初预算与决算收入差额498.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为41.6%。年初调整预算与决算收入差额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为0%。其中,财政拨款预决算差异率41.6%,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将离退休人员工资做入预算。非财政拨款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无。

(2)支出预决算对比情况。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合计1197.7万元,支出调整预算合计699.3万元,支出决算合计699.3万元,与预算数差额498.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为41.6%,与调整预算数差额0万元,调整预决算差异率为0%。人员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率49.23%,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部门发放;公用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率2.75%,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工作经费增加。项目支出预决算差异率-23.19%,主要原因是知名商标奖励部分没兑现,其中,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差异率0 %,主要原因是无。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699.2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699.29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699.29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80.04万元,增长12.90%;支出总计增加80.04万元,增长12.90%。主要原因:2017年新增非公党建、非公团建项目工作暨人员津补贴增长。

分来源:本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入699.3万元,比上年增加80.1万元,增长12.90%,占部门收入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9.3万元,比上年增加80.1万元,增长12.90%,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增非公党建、非公团建项目工作暨人员津补贴增长。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699.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9.29万元,占100.00%。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699.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7.19万元,占81.10%;项目支出132.10万元,占18.90%。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99.29万元,全部为本年财政拨款,无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699.29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增加80.10万元,增长12.90%;支出增加80.10万元,增长12.90%。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新增非公党建非公团建等项目工作;二是工作人员津补贴增加。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99.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7.19万元,占81.10%;项目支出132.10万元,占18.90%。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为567.19万,其中:人员经费475.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8.35万元,津贴补贴292.78万元,奖励金(商标奖励金)30.18万元,生活补助4.4万元,较上年增加108.0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津补贴增长和奖励金的增加;公用经费91.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7.56万元,印刷费5.15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1.69万元,邮电费2.48万元,取暖费6.25万元,差旅费14.59万元,维修(护)费9.47万元,培训费4.29万元,公务接待费0.16万元,劳务费17.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39万元,较上年减少105.02万元。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各类公用费用支出。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5.00万元,支出决算为21.83万元,完成预算的145.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36万元,完成预算的148.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7万元,完成预算的123.50%。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预算批复时将项目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项未批复;二是2017年新增非公党建非公团建项目工作未预算公务接待费;三是突发事件使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增加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1.8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36万元,占88.70%;公务接待费支出2.47万元,占11.30%。具体情况如下:

(1)2017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36万元。其中: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36万元,用于执法车辆的燃油费、修理费、保险费等,车均运维费2.40万元,较上年减少6.80万元,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减少公务车辆的使用率,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7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2.47万元,接待30批次,共接待280人次。主要单位业务量大、业务费增加。主要用于一是业务互相学习交流支出;二是非公党建及非公团建等新增业务工作的培训与会议接待支出。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47万元,比2016年减少105.02万元,降低53.40%。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各类公用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比2016年减少9.00万元,降低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采购货物;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项;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02万元,比2016年减少40.98万元,降低82.00%,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与2016年持平;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比2016年减少-5.00辆,主要原因是:机构整合政府调整了执法车辆的数量。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2017年工作推进情况。

(1)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一是落实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2017年,共发放二十七证合一、一照一码企业营业执照59张,发放个体工商户二证合一营业执照4589张。二是根据自治区工商局《关于推进工商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乌审旗实际,面向社会公众开通互联网上登记窗口,申请人可以快捷地办理市场主体名称网上查询、名称网上预核准。三是落实双告知规定和加强信息共享工作。2017年,全旗各类市场主体达到13747户,注册资本(金)420.15亿元。其中,新登记市场主体2167户,注册资金34.81亿元,同比增长23.76%、11.89%。

(2)强化企业信用监管。一是推进全旗企业信用信息集中公示与共享工作。印发了《乌审旗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共享工作的通知》,发放《组织机构及用户信息采集表》和《涉企信息归集共享调查表》102份,先后分两批将全旗47个相关职能部门纳入公示范围,全部开通电子政务外网,用户权限已全部设置完毕,保障了整体工作的顺利推进。2017年底,全旗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累计归集工商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其他应公示信息14000余条,归集其他政府部门公示许可信息5973条、处罚信息1709条。二是开展年报公示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年报公示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建立了班子成员包联股所、工作人员包联市场主体的工作制度,提出了年报率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和不低于2016年度年报率的工作目标,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快速推进。通过电话、短信、电视台、网站、海报、手册等方式高效宣传年报工作,提高市场主体主动申报的自觉性(其中:电话催报正常企业3200余次;利用OA办公系统和税务部门短信群发平台发送催报信息18000余条;在乌审电视台播放催报公告8次;并分别在乌审绿色门户网站、乌审发布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催报公告2期;结合各类活动发放海报和宣传资料12000余份)。共完成2016年度年报12056户,综合年报率98.71 %(其中:企业2517户、年报率96.18 %;农民专业合作社631户、年报率98.29 %;个体工商户8908户、年报率99.49%)。依据《国家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吊销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256户,通过补报年报公示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152户,自行办理注销登记企业43户,共清理经营异常名录企业451户。

(3)规范管理市场秩序。一是开展两节市场专项检查,成立了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各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分三个检查组在全旗范围内开展两节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检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各类经营户625户,没收三无汽车配件55件,对超范围经营的2户烟花爆竹经营户责令限期改正。二是开展3·15专项检查活动,印发了《乌审旗工商局关于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成立了3·15市场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分组对全旗各类市场主体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检查各类市场主体2356户,出动执法人员320人次,执法车辆81车次,查处各类假冒伪劣商品货值12万余元,立案查处26起。三是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开展红盾护农专项执法行动,查看索票、索证是否符合规定,及时采集、录入、更新辖区内农资经营主体信息及其经营的农资商品信息,抓好数据质量建设,从源头上把好农资商品质量关,共检查农资经营户72家,已对经营户经销的农资产品进行了登记备案。签订了《不生产经销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和不发布虚假违法农资广告责任状》及《承诺书》67份,散发宣传资料1500余份。以农民群众消费热点、进货渠道不明、屡次监测不合格的农资商品作为重点,抽样检测化肥、薄膜共计23个批次,目前正在送检中。四是开展成品油市场执法检查,以城乡结合部、农村为重点区域,以问题突出、消费者投诉集中的加油站(点)为重点,检查成品油经营站(点)7处,按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样检验办法》规定的程序抽取样品10个批次,目前结果正在送检中。五是印发了《乌审旗工商局竞争执法工作要点》和《乌审旗工商局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要点》,借助各苏木镇的鄂尔多斯美丽乡村节活动,向农牧民群众发放《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等宣传材料1200余份。对1起以推销商品为幌子,从事涉嫌传销行为进行了摸底调查,并配合市局公平交易科调查勇泰供热公司和恒源水务公司,对发生的1起供暖和1起供水转嫁费用行为已立案调查。2017年,全局共办理一般程序案件33起,均已公示。

(4)全面实施商标战略。一是协助乌审旗人民政府印发了《乌审旗大力推进商标品牌战略积极服务地区经济发展实施方案》,推动实现品牌强旗和品牌兴旗,提升县域经济核心竞争力。同时,大力宣传国家工商总局鄂尔多斯商标受理处正式启动运行,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就近申请注册商标和咨询商标注册事宜。二是印发了《乌审旗工商局商标品牌培育年实施方案》,加强商标注册、商标认定的调研指导工作,共帮助各苏木镇的协会、企业申请注册商标66件,已正式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受理(其中:乌审召镇人民政府全域发展协会申请注册牧区大寨商标30件;乌审旗红土地魅力蒙原风情文化旅游协会申请注册魅力乌兰陶勒盖 商标16件;乌审旗鸿嘎鲁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申请注册鸿嘎鲁商标14件、集体商标6件)。三是做好驰、著、知名商标推荐工作。目前,有内蒙古著名商标5件、鄂尔多斯市知名商标14件、集体商标1件。对已获得驰、著、知名商标的企业累计兑现了75万元奖金,并积极为新认定的著名商标天牧,知名商标阿腾莎”“赛哈白”“文公希礼申请兑付奖励资金。2017年,全旗有效注册商标量达459件,其中,新注册商标89件。

(5)推进实施广告战略。一是印发了《乌审旗工商局2017年广告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和《广告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成立了实施广告战略领导小组。二是建立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成员单位工作机制作用,严厉整治虚假违法广告,提升广告产业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能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充分利用鄂尔多斯市广告监管平台,全覆盖监测乌审旗级电台和电视台所有广告,并形成严重违法广告行为和一般违法广告行为监测报告,将传统媒体广告监测违法率控制在1%以内。2017年,共监测各类广告10644条,监控到广电局未明示倒计时长和广告字样的广告1条和未经审查发布的医疗广告1条。

(6)做好消费维权工作。一是不断推进12315五进一会两站建设,促进城乡消费维权公共服务均等化。2017年底已实现12315五进单位15个,分别有2个商场、4个超市、7个企业、1个景区。建成一会两站11个,其中,成立消费者协会分会5个,在2个社区、3个村嘎查、1个办事处设立了消费维权服务站。二是举办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网络诚信·消费无忧主题宣传咨询活动,在各苏木镇主要街道的LED显示屏、出租车显示屏滚动发布3·15维权信息300多条;在各大商场、超市、企业悬挂横幅标语50余条;现场发放法律法规宣传材料7500余份,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总价值约30万元。三是指定专人负责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工作,通过微信发布、网络平台全面宣传引导消费者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进行消费维权。同时,组织开展月月3·15宣传教育活动,走进农贸市场、农牧区集市、手机卖场等领域,累计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宣传资料6000余份,引导社会大众不断提高消费维权能力。2017年,共受理消费者咨询120件,举报7件,投诉3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2.68万元。四是创建五个一放心消费城市。印发了《乌审旗创建放心消费城市实施方案》,探索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消费维权共治格局,全面提高消费环境的安全度、经营者的诚信度和消费者的满意度。开展五个一工程创建工作,确定一条示范街区为萨拉乌素一条街、一个旅游示范景区为萨拉乌素文化旅游公司、一个示范商(市)场为客都超市、一个示范行业为手机行业、一个示范企业为乌审旗移动公司,并与示范街经营户签订《不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责任状》和《诚信经营承诺书》共1100余份。

(7)服务地区非公经济发展。一是开展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旗个私协会以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难、暖万家心为主题,给5户贫困个体户送去新春慰问,发放慰问金2500元。二是联合旗工商联、人社局举办了非公有制经济学习旗委十五届三次全委会和两会精神培训班,特邀旗委党校讲师从当前面临的形势、机遇与挑战以及下一步全旗经济发展目标、产业项目推进和结构调整方向、民生保障等进行了全面讲解,全旗114名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负责人和大学生创业者参加了培训。三是推进个私党团建两个全覆盖。加强非公党团组织建设,先后对1600多家私营企业、800多户个体工商户的党团建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准确把握非公党团建基本信息情况。2017年底,已建立党组织36个,党总支2个,党支部50个,有党员539名;有团支部23个,团员1041名。开展党团建活动,对乌审旗东方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进行指导,赠送党建书籍资料共60余册,搜集整理图片90余张、图书20余册;助推内蒙古恒盛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团支部成立,丰富团员活动。

(8)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注重党组织建设,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用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指导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坚持党建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将每月25日定为党员活动日,组织开展了信访知识工会知识等网络知识答题活动和阳光之行·健康生活主题徒步活动。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组织党员参与社区各项活动中,与胡热乎社区联合举办端午情·邻里和主题活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联系人:乌兰其其格;联系电话:0477-7215948。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工商行政管理局相关表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