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煤炭局
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关于煤炭工业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对全旗煤炭系统实行行业管理。 (二)负责全旗煤炭工业的规划、开发、建设工作,加强煤炭资源管理,促进行业结构调整和资源就地转化。(三)负责全旗煤炭行业的技术改造、新技术推广及应用。(四)负责对我旗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依法整顿煤炭生产和经营秩序,关停违法开办的各类煤矿,取缔非法煤炭经营企业。(五)负责全旗地方煤炭销售市场管理工作。(六)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审查备案。(七)承办旗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乌审旗煤炭局成立于2006年3月,原名“乌审旗煤炭管理局”,2010年6月因机构改革更名为“乌审旗煤炭局”,是旗人民政府一级职能部门。内设办公室、业务股两个股室,下设煤炭综合执法局、煤炭数字化综合管理中心、矿山安全应急救援队三个二级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合计1708.5026万元,收入决算合计 818.67万元,年初预算与决算收入差额889.832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为52.08%。年初调整预算与决算收入差额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为 0%。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818.6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818.67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818.67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47.31万元,增长21.90%;支出总计增加147.31万元,增长21.90%。主要原因:乌审旗境内大多数煤矿正式投入生产,每天出煤量增大,工作任务增多。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818.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3.67万元,占96.90%;其他收入25.00万元,占3.10%。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818.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0.14万元,占96.50%;项目支出28.53万元,占3.50%。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93.6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793.67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22.31万元,增长18.20%;支出增加122.31万元,增长18.20%。主要原因:乌审旗境内大多数煤矿正式投入生产,每天出煤量增大,工作任务增多。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93.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0.14万元,占96.50%;项目支出3.53万元,占0.40%。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0.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1.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较上年增加99.47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社会保险基数调整;公用经费258.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等,较上年增加19.31万元,主要原因是:乌审旗境内大多数煤矿正式投入生产,每天出煤量增大,工作任务增多。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30.50万元,支出决算为19.62万元,完成预算的64.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16万元,完成预算的63.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6万元,完成预算的1.51%。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按照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9.6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16万元,占97.70%;公务接待费支出0.46万元,占2.3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16万元,用于车辆的加油和日常保养维修,车均运维费9.58万元,较上年减少-0.24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46万元。比2017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46万元,接待11批次,共接待70人次。主要用于一是上级检查来人接待;二是发展煤矿专家来访接待。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8.91万元,比2017年增加19.31万元,增长8.10%。主要原因是:乌审旗境内大多数煤矿正式投入生产,每天出煤量增大,工作任务增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减少-28.55万元,降低-100.00%,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采购了一批办公设备;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增减少-569.00万元,降低-100.00%,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采购了一批大数据中心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主要用于单位日常下乡出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7年增加(减少)0.0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7年增加(减少)0.0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我局严格遵循有关规定,在部门自我评价的基础上,根据财政工作要求结合我旗实际,通过完善预算绩效制度、评价指标、审核评价报告等一系列的程序,从预算编制与执行、资金分配与使用、资金监督与管理以及财务会计信息、项目绩效完成等方面,采取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相比较的方法,得出了各科室在绩效评价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下一步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提供了有益参考,需要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淼 联系电话:0477-7582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