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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05月08日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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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招生计划】乌审旗2023年秋季中小学新生入学方案

  为确保我旗2023年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入园入学办理一件事指导意见的通知》(内教基函〔2023〕31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教基〔2022〕13号)《鄂尔多斯市办理新生入学“一件事一次办”实施细则》(鄂教体发〔2021〕88号)《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鄂教体发〔202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入学条件   

  适龄儿童少年为乌审旗户籍或监护人在乌审旗合法稳定居住或就业,并且符合以下入学条件: 

  (一)小学一年级新生为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尚未在义务教育阶段建过学籍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新生为2023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年满七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因病因残等原因不得不推迟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秋季开学前家长必须到旗教体局111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乌审旗适龄儿童少年因病因残免(缓)入学登记表》,经旗教体局批准备案后方可推迟入学。 

  二、分配原则和优抚对象 

  (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2018年修正本)第二章第十二条:“旗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免试入学。”乌审旗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实行免试就近划片入学。 

  (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78号)精神,非乌审旗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保障随迁子女在校就读期间享受同城待遇。 

  (三)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不能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安排送教上门。 

  (四)驻乌审旗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和《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暂行)》等教育优抚政策执行。公安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和伤残警察子女入学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给予教育优待。 

  (五)我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鄂尔多斯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六)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孤儿、重大疾病或家庭变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给予更多关注和关爱。 

  (七)监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手续和提供虚假入学信息或证明材料的,将由旗教体局统一调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同时,对提供虚假信息者将依据相关法律条款追究其责任。 

  三、分配办法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布局、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严格遵循免试、相对就近、划片入学原则,为每一所学校合理划定招生范围,按照学位类型依次分配学位。学位分配至计划数后,其余适龄儿童少年可通过随机摇号方式调配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一)小学一年级新生 

  1.乌审旗第一小学、乌审旗第二小学、乌审旗第三小学、乌审旗第四小学、乌审旗嘎鲁图学校招生范围为乌审旗嘎鲁图镇、乌兰陶勒盖镇、苏力德苏木(塔来乌素嘎查、陶尔庙嘎查、陶利嘎查)居住的适龄新生。乌审旗第二小学为寄宿制学校,如有寄宿需求可备注说明。 

  2.乌审旗实验小学招生范围为嘎鲁图镇、乌兰陶勒盖镇居住的适龄新生。乌审旗实验小学为寄宿制学校,如有寄宿需求可备注说明。 

  3.乌审旗第五小学招生范围为嘎鲁图镇、无定河镇、苏力德苏木(塔来乌素嘎查、陶尔庙嘎查、陶利嘎查)居住的适龄新生。乌审旗第五小学为寄宿制学校,如有寄宿需求可备注说明。 

  4.乌审旗沙尔利格小学招生范围为苏力德苏木(除塔来乌素嘎查、陶尔庙嘎查、陶利嘎查)居住的适龄新生。乌审旗沙尔利格小学为寄宿制学校,如有寄宿需求可备注说明。 

  5.乌审旗无定河小学招生范围为无定河镇堵嘎尔湾村、排子湾村、庙滩村、水清湾村、毛布拉格村、无定河村、包日陶勒盖村、河源社区居住的适龄新生。乌审旗无定河小学为寄宿制学校,如有寄宿需求可备注说明。 

  6.乌审旗河南学校招生范围为无定河镇王腰湾村、红境滩村、大石砭村、小石砭村、萨拉乌苏村、河南村、巴图湾村、河南社区居住的适龄新生。乌审旗河南学校为寄宿制学校,如有寄宿需求可备注说明。 

  7.乌审旗图克小学招生范围为图克镇(除呼吉尔特村、大牛地村、沙日嘎毛村)居住的适龄新生。乌审旗图克小学为寄宿制学校,如有寄宿需求可备注说明。 

  8.乌审旗乌审召小学招生范围为乌审召镇居住的适龄新生。乌审旗乌审召小学为寄宿制学校,如有寄宿需求可备注说明。 

  9.乌审旗查汗淖尔学校招生范围为乌审召镇居住的适龄新生。乌审旗查汗淖尔学校为寄宿制学校,如有寄宿需求可备注说明。 

  10.乌审旗呼吉尔特小学招生范围为图克镇呼吉尔特村、大牛地村、沙日嘎毛日村居住的适龄新生。乌审旗呼吉尔特小学为寄宿制学校,如有寄宿需求可备注说明。 

  (二)初中一年级新生 

  1.乌审中学招生范围为乌审旗各苏木镇居住的适龄新生。乌审中学为寄宿制学校,如有寄宿需求可备注说明。    

  2.乌审旗第一中学招生范围为嘎鲁图镇、乌兰陶勒盖镇、图克镇、苏力德苏木户籍和无定河镇堵嘎尔湾村、排子湾村、庙滩村、水清湾村、毛布拉格村、无定河村、包日陶勒盖村、河源社区居住的适龄新生。乌审旗第一中学为寄宿制学校,如有寄宿需求可备注说明。 

  3.乌审旗嘎鲁图学校招生范围为本校六年级毕业生和嘎鲁图学校周边居住的其他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4.乌审旗河南学校招生范围为无定河镇王腰湾村、红境滩村、大石砭村、小石砭村、萨拉乌苏村、河南村、巴图湾村、河南社区居住的适龄新生。乌审旗河南学校为寄宿制学校,如有寄宿需求可备注说明。 

  5.乌审旗查汗淖尔学校招生范围为乌审召镇居住的适龄新生。乌审旗查汗淖尔学校为寄宿制学校,如有寄宿需求可备注说明。 

  四、学位类型设置   

  (一)学位类型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及监护人居住情况,将嘎鲁图镇区学校学位划分为4个类型(同一房屋产权地址只对应一个就学学位,非独生子女除外)。 

  学位类型1: 

  适龄儿童少年为乌审旗户籍,监护人在嘎鲁图镇自购房且实际居住。 

  学位类型2: 

  适龄儿童少年为非乌审旗户籍,监护人在嘎鲁图镇自购房且实际居住。 

  学位类型3: 

  适龄儿童少年为乌审旗户籍,监护人在嘎鲁图镇租房且实际居住。 

  学位类型4: 

  适龄儿童少年为非乌审旗户籍,监护人在嘎鲁图镇租房且实际居住。 

  (二)学位晋升 

  父母亲或监护人获得市级以上道德模范、劳动模范、“身边好人”、文明家庭的子女,可在原学位基础上晋升一档学位类型(以旗委宣传部提供的文件为准)。 

  符合条件的人员,请于2023年5月20日-6月20日到乌审旗教体局111办公室进行申请登记,未按时登记者不予晋升学位。 

  五、新生入学流程 

  (一)报名时间: 

  小学:5月11日-5月17日 

  初中:5月18日-5月24日 

  (二)采取网上登记,报名网站:家长通过登录内蒙古政务服务网(鄂尔多斯)或“蒙速办”APP(鄂尔多斯)首页点击进入“鄂尔多斯市新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采集。 

  (三)打印《入学信息登记表》。信息登记提交成功后,必须在登记时间段内打印入学信息登记表,逾期系统关闭将无法打印。 

  备注:新生入学网报仅此一次,不安排补报,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 

  六、住房材料说明及审核 

  (一)自购房 

  1.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 

  2.已购房但《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办理或抵押的,需提供《网签购房合同》或《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 

  3.其它类住房材料: 

  (1)集资房类别的,需提供购房收据或合同。 

  (2)自建房类别的,需提供宅基地证明。 

  (3)拆迁安置房或移民安置房,需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经济适用房审批表》。 

  (4)竞拍购买或个人买卖的房屋需提供《法拍房手续》或《公证书》。 

  备注: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的产权登记人必须是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若产权登记人是适龄儿童少年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则适龄儿童少年与产权登记人必须在同一户口簿(同时在网报系统中上传《出生证明》)。 

  (二)租房 

  在嘎鲁图镇内租房居住的,需提供租房合同。 

  (三)材料审核 

  1.审核方法:首先由旗教体局牵头,旗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大数据中心对上传材料进行信息核验,再由教体局组织专业人员上门走访进行实地核查。 

  2.审核时间:2023年6月。 

  3.审核要求:监护人需提前准备好住房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儿童少年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入学所需材料。 

  七、嘎鲁图镇中小学新生划片结果查询及报名分班时间安排 

  嘎鲁图镇所有中小学新生家长于8月25日登录报名系统,输入学生身份证号查询分配结果,并于当日到分配的中小学办理入学手续。 

  八、阳光分班 

  8月27日,乌审旗各中小学在规定时间统一进行阳光分班,义务教育阶段初始年级凡不参与“阳光分班”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学籍,初一年级不参与“阳光分班”或分班后自行择校、择班的新生,在三年后参加全市中考时不予享受分招政策。 

  九、网上登记填写说明 

  (一)全市各旗区采用统一报名系统,每名学生只能注册一次,请家长慎重选择报名旗区、学段及授课语种等报名信息。 

  (二)姓名和身份证号要与户籍信息一致。 

  (三)户籍所在地填写户口簿中户头地址。 

  (四)家庭住址按照各类产权证件(不动产权登记书、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回迁协议、安置证明、拆迁协议、租房合同及其他证明)的坐落地址填写。 

  (五)上传佐证材料:录入信息完成后需要扫码上传佐证材料。 

  1.户籍项上传:学生所在户口簿上的户头页、户主页、学生页及监护人(父母)户口页。 

  2.产权项上传:产权证号页、产权人页(产权证号与产权人在同一页就上传一页即可)、平面图页。 

  3.辅助项上传:若产权登记人是适龄儿童少年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需在辅助项上传《出生证明》。 

  4.特殊项上传:适龄儿童残疾证、优待对象的文件原件图片和佐证材料等以及其他特殊情况的佐证材料,每项材料不超过十页。 

  十、其他 

  新生入学材料审核为网上统一审核,建议上传的相关材料处理成JPG或PDF格式,图片必须清晰、完整、没有变形。 

  十一、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乌审旗教育体育局。 

    相关解读:乌审旗2023年秋季中小学校新生入学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