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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04月15日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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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乌审旗能源局党组关于十六届乌审旗委第四轮常规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乌审旗委统一安排部署,2023年4月28日至7月18日,十六届旗委第四轮第二巡察组对能源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8月14日,乌审旗委巡察组向能源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针对反馈意见提出的3个方面16个具体问题37个细化问题,局党组召开8次会议专题研究整改落实工作,制定整改措施70条,健全完善制度7项,提醒谈话2人,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不深入

一是理论学习不够全面深入。未将党史、能源领域法律法规等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学习形式多以会议传达为主,专题研究讨论少,党员干部反映学习效果不明显。二是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走深走实不够。深入能源企业、“3+1”帮扶村以及创城片区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活动不够经常,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全面准确理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涵要义还不够深入。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第一议题”制度,及时更新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将党史、能源领域法律法规、民族政策等内容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认真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建立健全党组中心组定期专题研讨制度,保证专题研讨全年不少于4次。三是进一步丰富学习形式和内容,利用“书记讲党课”、“学习强国”、“能源大讲堂”、领导讲学、交流研讨、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学习活动,确保入心入脑。四是充分利用“能源大讲堂”,全体干部职工依次上台进行领学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法律法规、职能职责等内容,不断加强学习效果。五是深入能源企业、包联社区、“3+1”互助共建嘎查,通过专题宣讲、电子屏、张贴条幅和海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宣传活动。

整改进展一是已制定“第一议题”制度,重新修改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将党史和法律法规纳入2023年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当中,并且在能源局大讲堂和党组会议上按时学习党史和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二是已开展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三是“能源大讲堂”、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已开展20期,不断加强学习效果。四是已制定《能源大讲堂党员领学方案》并按要求执行。五是深入能源企业、包联社区、“3+1”互助共建嘎查,通过电子屏、张贴条幅和海报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在人员密集场所循环宣传播放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标语50余条,悬挂横幅标语40余条,发放宣传材料4000余份。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对中央和上级党委明确的重大战略、重要任务、重点工作重视不够

牵头制定的《乌审旗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实施方案》和《乌审旗天然气增储上产实施方案》未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专题讨论和研究部署,也未结合工作实际细化任务清单、明确工作目标、压实人员责任,协调调度、推动工作落实还不够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每月组织召开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天然气增储上产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统筹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主要任务落实和重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台账,细化任务清单,按照《方案》中的主要任务和责任部门,及时联系各责任单位督促工作进展,调度各项任务,及时填报更新台账,形成工作合力。

整改进展一是已成立能源战略基地和天然气增储上产工作领导小组。9月14日、10月19日召开了天然气增储上产工作调度会,8月22日、9月7日、9月22日、10月10日分别召开了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工作推进会,9月15日参加了旗政府组织召开的重点任务调度会,通过会商机制及时解决企业存在的问题。二是每周五调度能源战略基地各项任务进展情况,形成了常态化模式。每月召开天然气增储上产工作调度会,进一步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三)推动能源基地建设用力不够

一是推动煤矿尽快释放先进产能,提升煤炭产量用力不够。在帮助和引导企业解决因地质条件、手续办理等制约煤矿项目有序开发、提高煤炭产量问题的跟踪服务力度还不够。如:白家海子煤矿水害严重,井筒治水工作进度缓慢,未及时组织专家深入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指导。二是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还不够完善。在督促推进在建电源项目送出、网架安全稳定等电网工程建设及农村电网巩固提升方面有不足;推动天然气增储上产用力不够,今年全旗天然气产量与去年同期水平相比较增速缓慢。

整改措施:一是优化提升煤炭产能,持续增强煤炭供应能力,保障煤炭产供安全稳定,积极推进陶忽图、白家海子煤矿手续办理,加快项目建设。是每年至少组织专家开展1次辖区煤矿重大灾害的专题研究和技术服务。三是积极推进乌审阿勒泰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网架结构。四是积极推进新建、改造高低压线路建设,进一步增强农村牧区用电保障能力。五是推动《乌审旗天然气增储上产实施方案》实施,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每月组织召开一次调度会,了解企业生产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通过会商机制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六是加快常规天然气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天然气产量。

整改进展一是持续增强煤炭供应保障能力,1-11月份全旗煤炭产量3957.96万吨,销量3755.56万吨。积极服务煤矿企业加快手续办理,目前白家海子煤矿开工建设手续已办理完毕,两个井筒已经开始平巷掘进。二是已组织专家对煤矿开展冲击地压专题研究,并形成报告。三是乌审阿勒泰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已成功送电,网架结构进一步完善。四是2023年新建、改造高低压线路1252.4公里。其中10千伏架空线路351.2公里,0.4千伏架空线路901.2公里,变压器安装619台。五是已成立天然气增储上产领导小组,严格执行月调度和会商机制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六是加快推进常规天然气项目建设,全旗1-11月份天然气产量153.1亿立方米,同比增长2%。

完成时限:11月10日前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四)加快新能源跃升发展有差距

一是新能源产业整体示范带动力不强。协调解决新能源在建、待建项目,加快推动项目建设进度力度不够。如:已建成项目规模较小,已批复在建的风光融合绿氢化工示范项目一期、二期,在新能源跃升发展中发挥作用还不够明显。二是光伏发电项目与治沙结合不够好。现有光伏项目以分布式为主,没有很好发挥光伏治沙、牧光互补等作用。三是新能源产业与畜牧业结合不够紧密。在农牧业推广应用新能源方面谋划不够超前、政策引导不够,目前全旗尚未建成牧光互补新能源示范项目。

整改措施:一是更新完善新能源项目的沟通协调机制,并常态化执行。二是认真学习《乌审旗光伏、风电产业项目土地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试行)》,根据国家政策,因地制宜将光伏项目与农牧业互补结合,达到治沙效果。三是加大已批复新能源项目调度力度,帮助企业解决困难,推动风光融合化工示范项目二期风力发电取得核准批复。

整改进展一是已完善新能源项目沟通协调机制。二是组织开展《乌审旗光伏、风电产业项目土地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试行)》学习并认真落实。三是已组织中石化与旗国投公司召开项目推进会,加快土地流转事宜,为牧光互补项目建设打好基础。四是每周按期调度所有项目进展情况,形成周调度台账。向中石化新星公司下发督办函,要求加快手续办理,8月28日风光融合化工示范项目二期风力发电已核准批复。

完成时限:11月10日前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五)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安全监管工作不够精细化。监管过程中未对煤矿企业安全管理状况进行分析,未严格执行“一企一策”。二是安全监管执法力量薄弱。部分监管人员专业能力不强,培训力度不够,部分执法设备更新不及时。三是行政执法不严谨。2022年第3号行政执法案件卷宗中案件结案报告5名案件承办人只有1人签字,且未签署日期;行政案件卷宗档案不规范,2020年至今行政案件卷宗文书装订顺序不一致、卷宗目录与文书材料不符。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风险研判,根据企业实际生产现状及月度风险辨识,将风险研判内容细化为采掘、机电、一通三防、防冲和防治水等专业领域,运用研判结果形成一企一策,切实安全监管专业水平。二是细化执法检查方案编制,严谨选取检查项目,合理确定检查内容,确保执法检查有针对性。三是利用安全例会组织全体监管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日常培训,每年组织监管人员进行脱产培训。四是鼓励监管人员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等安全资格考试,提升自身专业能力。五是制定《乌审旗能源局2023年专家检查计划》,聘请专家进行检查,借助专家把脉会诊提升监管水平。六是积极向组织、人事部门申报引进专业技术人才。七是及时上报更新执法预算,购买便携执法设备及执法车辆。八是加强行政执法案件案卷的制作、审核,建立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审核制度,各分管领域指定专人管理档案,确保档案管理规范化。九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整改进展一是煤矿每月上报月度风险研判,并建立一企一策。二是每月制定月度检查计划,检查前制定检查方案。三是每月组织开展安全例会,并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积极参与市能源局组织脱产培训。四是监管人员2人已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资格考试。五是已制定《乌审旗能源局2023年专家检查计划》并聘请专家进行检查。六是已向组织、人事部门进行申报引进紧缺人才。七是已上报更新执法预算,按要求购买执法设备和执法车辆。八是严格行政执法案件案卷的制作、审核,已制定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审核制度,并指定专人管理档案。九是已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完成时限:11月10日前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六)落实“三定”规定不到位

一是2019年党政机构改革后未在办公大楼悬挂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牌匾。二是挂牌内设机构综合规划室、票证管理室、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业务室、市场监管室单独运行。三是未结合工作实际将“三定”规定主要职能职责进行细化分解,所属事业单位能源事业发展中心与机关内设机构存在职责边界不清、责任分工不明情况,未能充分发挥事业单位行政辅助和服务保障作用。

整改措施:一是在办公大楼门口放置各部门布局思维导图。同时,在每个办公室悬挂门牌牌匾。二是专题学习“三定”规定,进一步明确机构职能定位、理顺职责关系、提高效率效能。三是严格按照“三定”方案挂牌内设机构进行运行,充分发挥事业单位行政辅助和服务保障作用。

整改进展:一是已在办公大楼门口放置平面示意图进行楼层功能索引,已制定门牌牌匾在每个办公室悬挂。二是10月8日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三定”规定,进一步明确机构职能定位、理顺职责关系、提高效率。三是严格按照“三定”方案挂牌内设机构进行运行,充分发挥事业单位行政辅助和服务保障作用。

完成时限:11月10日前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七)防范化解能源领域重大风险隐患不够有力

一是对煤矿企业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力度不够,对可能出现的离层水安全风险隐患分析研判不够细致、深入。二是推动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力度不够,营盘壕煤矿还未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验收。三是参与企业组织的应急救援演练多,对照应急预案主动牵头组织、谋划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少。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重大风险研判,优化研判内容,特别是针对乌审旗煤矿普遍存在的水、冲击地压、火等灾害进行分析,确保风险研判细致到位。二是督促煤矿持续加强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制定治理方案,严格落实防治措施。三是督促两座生产煤矿加强采空区离层情况研究和观测,做好离层水突水风险的分析研判,以煤矿企业研判结果为基础做好安全监管风险管控。四是要求驻矿信息员定期参加煤矿企业风险辨识会,监督煤矿企业做好风险辨识管控的工作。五是督促营盘壕煤矿加快安全生产标准化申报进度,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验收工作。六是积极修订完善煤炭、电力、油气长输管道等应急预案。七是按要求对照应急预案每年组织开展一次能源行业应急演练。

整改进展:一是每月对煤矿重大风险进行研判,形成月度监管分析研判报告。二是煤矿已开展隐蔽致灾因素进行普查,并制定相关治理方案。三是已督促巴彦高勒煤矿、营盘壕煤矿形成离层水监测分析报告并做好安全监管风险管控。四是派驻驻矿信息员定期参加煤矿企业风险辨识会。五是营盘壕煤矿已被评定为二级标准化煤矿。六是已完成应急救援预案的修订。七是对照应急预案于7月16日开展长呼管道腐蚀穿孔油泄漏应急演练,10月16日开展营盘壕煤矿冲击地压事故应急演练,10月20日组织开展了全旗大面积停电演练。

完成时限:11月10日前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八)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一是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2022年5月,以支委会会议代替党组会议安排部署意识形态工作;2020年5月、11月,虽在党支部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安排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但无实质性内容。二是网络阵地管理有漏洞。对信息发布平台管理不严格,信息审批工作制度不健全,信息发布未落实“三审”制度,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时效性不强。如: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乌审旗能源局开展秋冬爱国卫生运动”文章后附能源局二维码链接网页不正确。

整改措施:一是每季度按时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局党组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并进行安排部署,全面加强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落实。二是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时严格落实“三审制”原则,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在发布信息前严格填写“三审制”审批表,经常务副局长最终审核签字后发布。三是立即对“乌审能源”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对照阵地自查文件,开展自查工作。

整改进展一是已召开党组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汇报并安排部署。二是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已严格落实“三审制”原则。三是已对“乌审能源”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进行全面排查,发现的问题已整改。四是对照阵地自查文件,已开展自查工作,并已上报自查情况。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问题仍然存在

(九)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压的不实

一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2020年、2022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仅1次。二是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督促其他班子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力度不够,责任压力传导不到底、不到边,重点领域和重要岗位存在廉政风险。三是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廉政风险认识不足,定期研究部署和监督检查少;廉政风险排查针对性不强,防控措施缺乏可操作性,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对党风廉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切实履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要求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督促班子成员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强化廉政监督,每季度听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报告,实时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员的思想状态、廉政情况。三是对全体干部职工每年进行廉政风险排查,要突出岗位实际,区分不同的岗位,提出不同的要求。四是分管领导不定期督查所分管领域内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情况。

整改进展一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召开专题会议3次。二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书记听取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3次。三是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廉政风险排查并填写廉政风险排查表。四是党组成员按季度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开展督查、检查,对分管领域党员领导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之间,党组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1次。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十)执行内控制度不严格

一是未执行钱账分管制度。出纳人员兼管稽核、会计档案工作。二是费用报销不严谨。2020年至今费用报销凭据出纳人员均未签字;2019年以来大额费用支出报销均未附会议纪要。三是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2022年购买6台电脑未计入固定资产;现有报废固定资产未进行及时处置。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学习《乌审旗能源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并严格执行。二是严格执行钱账分管制度,出纳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开展出纳工作。三是严格固定资产审批制度,按照有关文件等规定程序对已完成折旧、损坏或无法使用的资产进行核销。四是成立了固定资产清查领导小组,每年组织一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使固定资产核查经常化,更好地从源头对固定资产变动情况进行监控。五是开展财务知识专题培训,认真学习财务、固定资产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政策,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规范执行各项业务工作。

整改进展一是已开展《乌审旗能源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学习并严格执行。二是严格执行钱账分离制度,出纳人员不兼任其他工作。三是对已完成资产折旧不能使用的资产进行核销。是已成立固定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对固定资产进行重新盘查,按要求在固定资产系统进行登记记录。五是9月6日、21日对业务人员进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培训,10月31日开展财务知识专题培训,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十一)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

一是2020年至2022年79个政府采购项目大部分存在询价时间超期,未履行采购项目备案手续提前签订采购合同。二是未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在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采购合同备案。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乌审旗能源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及自治区、市、旗关于采购文件规定,严格执行单位的采购项目并按要求备案。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分管领导、财务人员和采购人员熟练掌握采购平台操作规程,确保今后每一笔采购均能按程序履行采购备案。

整改进展一是已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乌审旗能源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学习并严格执行,采购项目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合同签订和备案。二是9月6日、21日对业务人员进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培训,10月31日开展财务知识专题培训,进一步熟练掌握采购平台操作规程。

完成时限:11月10日前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十二)为民服务意识还不够强

一是对农村牧区农业项目区用电需求了解不够全面。农村牧区用电量增大,部分原有变压器容量不能满足农牧业用电需求,协调解决农业企业用电困难还不够及时、主动。二是推动实施天然气惠民工程进展缓慢。协调落实用气指标方面力度还不够,苏力德苏木镇区的天然气项目管网工程已施工完毕,目前镇区居民尚未使用天然气。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深入农村牧区排查摸排偏远地区用电需求。二是积极推进新建、改造高低压线路建设,进一步增强农村牧区用电保障能力。三是积极协调气源企业,争取用气指标,推进苏力德苏木气源介入,配合城燃企业推动“气化乌审”专项规划实施。

整改进展:一是已深入农村牧区对偏远地区用电需求进行全面排查,形成台账清单并上报。是积极推进高低压线路建设,2023年新建、改造高低压线路1252.4公里。其中10千伏架空线路351.2公里,0.4千伏架空线路901.2公里,变压器安装619台。三是积极协调气源企业获得用气指标,苏力德苏木沙尔利格社区民用天然气项目于8月17日正式通气。

完成时限:11月10日前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够坚强有力

(十三)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一是党组会议发挥议事决策作用不够强。2020年全年仅召开4次党组会议,且会前沟通酝酿不充分;二是党组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视不够。2019年至2023年期间19次行政处罚单次处罚金额超出2万元以上,经安全生产违法案件审理委员会会议研究确定后未提交党组会议研究。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乌审旗能源局党组工作制度》《乌审旗能源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若干规定制度》等加强党组工作的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作用,凡是需要向旗委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研究决定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及其他需要由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均严格履行党组会议规定。三是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涉及内容较多、情况复杂的,提前召集相关股室和事业单位在局务会议上进行讨论审议,修改完善后再安排提交党组会议决定。四是加强党组会议记录和影像资料管理,安排专柜专人进行管理。五是加强党组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管理,凡是涉及对辖区企业的行政处罚、停工停产等重大事项,必须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后决定实施。六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整改情况:一是已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乌审旗能源局党组工作制度》《乌审旗能源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若干规定制度》等加强党组工作的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重要事项,研究决定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已严格履行党组会议规定。三是对于情况复杂内容已按要求在局务会讨论审议后上党组会研究决定。四是党组会议记录和影像资料已安排专人管理。五是行政处罚、停工停产等重大事项已全部提交党组会研究后决定。六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十四)执行议事决策规则不严谨

2019年至今党组会议研究重大事项未形成党组会议纪要;2019年5月、2021年8 月,党组会议非党组成员参与表决;2021年10 月党组会议推荐干部考核人选事项未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三重一大”会议频次少。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乌审旗能源局党组工作制度》《乌审旗能源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若干规定制度》《乌审旗能源局党组正职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等加强党组工作的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凡是党组会议研究重大事项的,办公室起草形成会议纪要。三是严格遵守请示审批制度,召开“三重一大”会议前,征得纪检组组长审批同意后再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四是强化党组会议管理,制定“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党组会议严格执行“第一议题”要求,会议记录和会议照片要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妥善保管。

整改进展:一是已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乌审旗能源局党组工作制度》《乌审旗能源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若干规定制度》《乌审旗能源局党组正职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等加强党组工作的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党组会议研究的重大事项,已按规定形成会议纪要。三是已制定“第一议题”制度并严格落实。四是“三重一大”会议已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并邀请派驻纪检组组长参加。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十五)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一是党组抓班子带队伍压力传导不够,有“老好人”思想。对干部日常教育监督不经常,对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不到位,党员干部有反响。二是激励机制不健全。未建立干部考核激励制度,对干部思想状况、工作动态了解掌握不全面,存在“躺平式”干部倾向。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压力传导。制定印发《乌审旗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进行落实。二是加大日常监督执纪检查,联合派驻纪检组不定期督查职工考勤、在岗、驻矿等情况,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遵规守纪意识。三是建立年度考核评价方案,按照方案对全局人员进行考评,进一步提高干部工作积极性。四是强化思想教育,以正面教育和反面警示相结合的方式,常态长效学习党的廉政纪律和有关规定,同时,用典型事项、典型案例作为反面教材,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提高思想认识。五是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要不定期对所属股室人员进行谈心谈话,了解干部的思想状况、工作动态,特别是重点股室要一对一进行廉政谈话,切实做到打好预防针,防患于未然。

整改进展一是已印发《乌审旗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并严格执行。二是9月份督查职工考勤、在岗情况1次。三是已印发年度考核评价方案,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四是通过典型案例警示、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组织开展警示教育6次。五是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之间,党组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1次。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十六)基层党组织建设还有不足

一是党组安排部署、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少。2022年全年仅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二是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严。部分班子成员忙于业务工作不能按时参加组织生活。三是“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干部会议与党支部会议混开,干部学习代替党员学习。四是党员思想教育有欠缺。党员思想教育与实际工作结合不够紧密、缺乏针对性,干部群众反映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强。

整改措施:一是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党组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党建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二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责任和义务,强化组织观念,发挥党员先锋带头作用,按时参加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主题党日等。三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1次,党课每季度安排1次,保证开展频次。四是制定“第一议题”制度,定期开展集体学习研讨交流、主题实践活动,推动党员思想政治教育常态化。五是通过建立党建微信群等线上学习教育新方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及相关业务知识,将“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建成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平台。

整改进展:一是已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汇报党建和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已汇报党建工作3次。二是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强化党员干部组织观念。三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主题党日活动均独立召开,每次会议有方案、有议程。四是已制定“第一议题”制度,已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确保真正使政治理论学习落到实处。五是建立党建微信群,及时宣传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及相关业务知识,建成“党建+业务”学习交流平台,不断提升党支部的组织力和凝聚力。

完成时限:11月10日前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77-7583155,邮政信箱:乌审旗嘎鲁图镇林荫路34号,电子邮箱wsqnyj@126.com。

 

 

                           中共乌审旗能源局党组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