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2025-03337 | 主题分类 | 其他;业务工作 |
|---|---|---|---|
| 发布机构 | 乌审旗民政局 | 文号 | 乌民政发〔2025〕34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8-2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民政领域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切实维护民政管理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乌审旗民政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相关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乌审旗民政局执法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目的
加强对社会组织、殡葬机构、养老机构、区划地名等民政领域的执法监管,解决当前执法力量薄弱问题,确保民政法律法规及政策有效落实,推动民政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执法小组组成人员
张 宇 旗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哈斯吉日木图 旗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蒋晓虎 旗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海霞 旗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许二飞 旗民政局党组成员、民政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其 劳 旗民政局副科干部
哈斯额尔德尼 旗民政局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股股长
那日苏 旗民政局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股工作人员
宝音巴图 旗民政局老龄和社会福利股股长
王引弟 旗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促进股股长
高 罡 旗民政局办公室主任
执法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股,由哈斯额尔德尼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执法小组日常工作协调、案件受理登记、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 。
三、主要职责
(一)全面履行民政领域执法职能,依法开展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对社会组织登记、活动等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强殡葬机构监管,规范殡葬设施建设运营、服务收费,依法查处违规土葬、散埋乱葬等行为。
(三)强化养老机构监督检查,对养老机构设立、运营及服务质量进行监管,依法处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问题。
(四)做好区划地名监管工作,规范地名命名更名,监督检查地名标志设置使用,查处违反地名管理规定的行为。
(五)负责执法案件的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处罚执行等工作,确保执法程序合法、证据确凿、裁量适当。
(六)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执法合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执法小组成员要充分认识民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执法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规范执法。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开展执法工作,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规范使用执法文书和执法记录仪,确保执法全过程留痕。
(三)加强学习培训。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法能力。
(四)开展社会救助执法工作,对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骗取社会救助资金、不按规定履行救助职责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监管,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五)强化协作配合。执法小组成员之间、与局内其他股室及相关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民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乌审旗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