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5-03049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乌审旗财政局 文号 乌财发〔2025〕83号
成文日期 2025-08-25 公文时效 有效
乌审旗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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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旗各预算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3〕4号),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财会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号)等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盟市财政局开展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内财监检〔2025〕17号),《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全市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鄂财监检〔2025〕1号),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内容 

  从全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司、企业及其他组织中,选取3家以上单位(至少1家国有企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行政执法检查,数量不得少于10家。 

  重点关注收入确认、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商誉、会计估计等方面,以及申请或获得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小巨人”等资质的企业;持续关注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坚决遏制利用估值,判断等方式滥用会计准则的违法动机,严格打击虚构经济业务,虚增利润粉饰报表,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以查处严重违法行为和性质恶劣案件为抓手,加大处理处罚力度,推动单位有效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健全完善内部控制系统。 

  监督检查对象为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的,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等,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及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等情况。监督检查对象为国有企业的,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及时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移交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执政机关处理。 

  同时,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有关工作提示要求,在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财会监督工作时,同步关注《违反有关财务制度违规吃喝监督检查实施方案》有关事宜,发现相关问题一并纳入《违规吃喝问题监督检查自查及排查工作台账》。 

  二、时间安排 

  检查工作于2025年8月25日至10月15日完成各项检查及相关资料上报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认真学习贯彻《意见》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责,及时组织制定检查方案,选配充足精干人员力量,保质保量完成检查任务。 

  (二)严格依法行政。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执法程序。要从事实是否清楚、定性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尺度是否统一(“四个是否”)等方面,审理论证检查发现问题并依法作出处理处罚;要结合行政处罚实践,扎实推进裁量权基准制定工作;要重点把握出示执法证件、规范立案程序、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应当经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性要求,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提升检查能力。要改进完善工作方式方法,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事前事中事后相统筹、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相衔接。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督检查质效。落实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制度,加大违法违规案例公开曝光力度。 

  (四)严守工作纪律。检查组要以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严守检查工作纪律,自觉维护财会监督队伍良好形象。 

  (五)加强贯通协调。要加强与当地审计、金融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既避免重复检查,同时也要避免出现监管盲区。 

   

  乌审旗财政局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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