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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05957 分  类:公安、安全、司法;其它 发布机构:乌审旗司法局 发文日期:2023年09月03日 名  称:乌审旗司法局 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乌审旗法律服务行业“双随机、 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乌司发〔2023〕55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各律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乌审旗“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

乌审旗司法局 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乌审旗法律服务行业“双随机、 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3   分享: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各律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乌审旗“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乌监〔20231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工作,经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和要求,切实加强全旗法律服务行业监管,严格规范法律服务队伍执业行为,以查促改,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提高司法行政部门监管效能,为乌审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预期的法治环境,营造公平竞争的法律服务市场和法治化、规范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抽查范围

辖区内4家律师事务所。

三、抽查内容

由旗司法局牵头、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参与,共同对律师事务所开展检查。

(一)律师队伍建设情况。具体包括:律师人员的数量、素质、结构变化的情况;组织律师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的情况;组织律师开展业务学习和参加职业培训的情况;开展律师党建工作的情况。

(二)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具体包括:办理业务的数量和类别、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以及业务收入等方面的情况;在开展业务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的情况;指导和监督律师代理重大案件、群体性案件的情况;对律师执业实施监督和投诉查处的情况;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因执业活动受到当事人、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表扬、投诉的情况。

(三)律师执业表现情况。具体包括: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执业行为规范的情况;律师受行政奖惩、行业奖惩的情况;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情况。

(四)内部管理情况。具体包括:执业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的情况;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和分配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的情况;依法纳税的情况;建立执业风险、事业发展等基金及其使用的情况;管理聘用律师和辅助人员的情况;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的情况;业务档案、律师执业档案建立和管理的情况;章程、合伙制度实施的情况。

(五)执业许可证规范使用情况。是否将执业许可证置于场所醒目位置,是否存在涂改行为。

(六)律师发布媒体情况。严禁律师以个人名义通过媒体、自媒体等平台就征求草案相关内容发表一些具有引导性、误导性、煽动性、颠覆性、虚假性、推测性的宣传和评论等,更不得煽动、教唆其他人员通过网络等传播媒介发表不当评论,制造负面影响。

(七)律师服务收费明码标价有关情况。

四、抽查比例

   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中按不低于5%的比例抽取。

五、检查方式

承办业务股室按照抽查工作要求,组织检查人员完成检查工作。抽查方式可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座谈、查阅资料、检查案卷等多种抽查方式实施抽查。

六、执法人员要求

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中随机抽取2名人员。

七、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31015

八、抽查结果公开

在抽查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将联合抽查检查结果信息录入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乌审旗司法局   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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