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府各部门>财政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00213 分  类:财政、金融、审计;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乌审旗财政局 发文日期:2022年01月11日 名  称:乌审旗财政局关于核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文  号:乌财发〔2022〕2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理委员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和事业单位:   根据《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乌审旗财政局关于核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11   分享:   

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理委员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和事业单位: 

  根据《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通知》(鄂公中发202026号文件)和乌审旗2021年第15次常务会议精神,每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上年12月份工资总额减去1050元(即减去交通补贴500元、住房补贴400元、取暖补贴150元),缴存基数每年核定1次,缴存基数原则上不低于2019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8177元的60%4906元,不足4906元的按4906元缴存基数核定;不得高于2019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8177元的300%24531元,高于24531元的按24531元缴存基数核定。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12% 

                               乌审旗财政局 

                              2022111


文件下载:乌审旗财政局关于核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doc

上一篇: 乌审旗财政局关于启用公务卡的通知

下一篇:乌审旗财政局关于编制2021年部门决算的通知